把電郵郵址加進<Block List>。在發送電郵時,被加進名單的郵址不會被發送。一般情況下,如收件人表示拒絕接收電郵而要求刪除其資料,便應用本功能。電郵數目最大值是500。
如你發現你錯誤地把某電郵郵址加入名單,你便可用<Block List - Remove Email>功能,把<Block List >內的電郵郵址刪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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